韩国武因保管不善,将 兰集有(2011)第27921号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(房屋座落于兰西县康荣乡荣岗村陈家岗屯)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;韩国武
兰西县不动产登记局
2018年7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