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
经初步审定,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现予以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( 2018 年 8 月 18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兰西县不动产登记局
联系方式:0455-2809088
序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坐落 |
不动产面积(㎡) |
用途 |
备注 |
1 |
宋春梅 |
房屋 |
兰西县城西街宫威小区商住楼二期B栋1单元902室 |
89.82 |
住宅 |
弃管小区 |
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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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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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7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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